執行成果

EXECUTION RESULTS

大規模崩塌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及長期水土保持計畫擬定

2025.02.07

防災研究中心、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南分署

「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二期計畫於109年4月17日奉行政院核定。計畫主要執行目的為「強化坡地耐災能力,推動智慧防災警戒」,其中調適策略五、「推動大規模崩塌潛勢區水土保持管理」下之「推動大規模崩塌特定水土保持區之劃定」工作項目,其目的為針對具有大規模崩塌發生潛勢之區位,辦理大規模崩塌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及長期水土保持計畫,期能通過治理與管理的手段,降低大規模崩塌災害風險。
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南分署轄區為對象,辦理大規模崩塌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及長期水土保持計畫擬定。執行地點包括屏東縣-霧臺鄉-D038 (佳暮)、屏東縣-霧臺鄉-T001 (大武)、屏東縣-霧臺鄉-T002 (阿禮)及屏東縣-來義鄉-T001 (來義)等四區大規模崩塌潛勢區,並協助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南分署針對各區辦理環境基本資料蒐集、現地勘查、水土保持需要性分析、水土保持整體規劃配置、分期分區處理計畫等作業,完成四區劃定計畫及長期水土保持計畫研擬。

為使在地居民充分了解大規模崩塌潛在風險並化解地方居民對於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之疑慮,故辦理地方公聽會,針對大規模崩塌特定水土保持區規劃之劃定背景、目的、範圍及後續治理規劃與在地居民進行雙向意見交流與溝通,並從中了解居民對於特定水土保持區之劃定意願,蒐集相關意見後進行劃定計畫及長期水土保持計畫之調整。

四區地方民眾多能理解劃定特定水土保持區之必要性及後續治理需求,亦多贊同推動後續特定水土保持區審議及公告程序。因四區皆屬原住民保留地範圍,依據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應諮商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並召開部落會議決議。在衡量相關權益及義務影響下,最終四區皆透過部落會議決議通過劃設大規模崩塌特定水土保持區。